关于参加高校思政课教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4-09-22  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高校教师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的通知》(教思政函﹝2024﹞598 号)精神,现将学校集中培训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 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二、培训对象

各二级学院书记、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任课教师以及承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任务的有关专业课教师(详见附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人员名单)。

三、培训地点

开班仪式及结业仪式地点:东校区图书馆大楼9楼第一会议室

日常培训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108党员活动室

四、培训安排

五、培训要求

1.加强培训管理。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参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集中培训的参训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参训人员集中学习组织工作,指定专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全程跟班管理,认真执行考勤签到制度,做好场地准备、设备调试等服务保障工作。

2.严守政治纪律。这次集中培训规格更高,内容敏感性更强,参训教师不得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任何培训相关信息,不得发表涉培训内容和组织安排的不当言论,避免引发关注。各高校要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

3.严肃学习纪律。参训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提前10分钟到课堂;各单位要注意防范风险,加强保密教育,参训教师和跟班干部不得携带任何智能影音设备进入分课堂,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参训教师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学校党委审批同意。



党委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2日